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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购买的新建商品房交付时,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出具哪些材料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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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05-2-17 13:07:2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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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提供《住宅质量保证书》、《住宅使用说明书》。出示《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》,根据预售合同约定出示房地产权证(俗称“大产证”);还应向购房者提供《房屋建筑面积测算表》,其中《房屋公用部位建筑面积说明》中必须将分摊的共有部位全部列明,并能与建筑平面布置图对照查核。 |
(编辑:佚名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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